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申报河曲县2024年谷子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8-09       大    中    小     

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推进我县谷子生产技术发展,拓展谷子机械化生产技术手段,促进谷子新技术新装备推广运用,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谷子机械化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全县谷子农机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全县谷子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17号)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现代农业粮油作物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24〕1号)精神,2024年我县作为谷子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建设1000亩示范点,辐射周边3000亩;二是引进谷子播种、植保、收获等关键环节装备;三是试验示范验证及演示推广活动。 

  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23万元用于装备购置(单台〈系统〉设备补助额不得超售价80%,且不得参加国、省购机补贴),2万元用于试验示范推广。 

  项目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用于谷子种植的各类机械,具备全程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服务能力。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1000亩以上。 

  4.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5.申报时应按照申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6日。 

  申报地点: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106办公室(农业机械股)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人:张国伟 

  联系电话:0350-7222112  13834008695 

 

  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8 

附件:
  1、创建谷子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