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1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109个,使用财政资金15656.54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75个,11164.104万元;就业项目4个,1021.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8个,3162.34万元;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143.6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165万元。
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