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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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4﹞125号)精神,拟在我县11个乡镇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现面向全县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
全县11个乡镇均可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2.实施环节
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坚持服务小农户、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坚持服务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坚持市场主导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粮食、大豆油料、特色主导产业等农作物的机春耕、机播、病虫害防治、农作物机收等为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3.补助标准
按照2025年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试点任务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二、支持对象
符合条件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服务型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
三、报名条件
①经工商部门注册或农经部门登记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已颁发特别法人证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②专业服务组织承担项目的,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③服务组织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机作业能力和植保防护能力;参与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
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⑤合作社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四、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加注意见,携带有效证件到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309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月10日。
联系人:韩瑞霞 联系电话:13753015775
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