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7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和《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精神,对自愿到我县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021年毕业并参加工作),由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经本人申请,现将2024年符合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条件的12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教体局资助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350-7222138;电子邮箱:hqxjyj201@163.com。
河曲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