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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公告

 时间:2024-09-14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能力,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我县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每种防空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请城区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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