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1-03-31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我局于2021年3月31日对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7222168 

      箱:hqxspjtz@163.com 

      编:036599 

    

  

事项名称 

文件编号 

批准时间 

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文号:河审管投资函〔20211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1、河审管投资函〔2021〕1号.doc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