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0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对河曲县中医医院排污许可作出的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7222168
邮 箱:hqxspjgh@163.com
邮 编:036599
事项名称 |
文件编号 |
批准时间 |
河曲县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核发 |
证书编号: 121407324073402340234R001U |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