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1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曲县石家梁石料厂机制砂生产线扩建项目 |
河曲县土沟乡石家梁村 |
河曲县石家梁石料厂 |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河曲县土沟乡石家梁村村东,河曲县石家梁石料厂内扩建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将原有生产线产品中粒度小于1cm的产品用于生产机制砂。占地面积1000㎡,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砂机、选粉机、振动筛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除尘方式,共设置一套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到10mg/m3以下,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输送皮带及螺旋输送机采取全封闭措施;产品转载点、落料点设洒水抑尘措施。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设备加强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垫、隔声、绿化等措施。 5、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采区、工业场地、废石场、场内外运输道路设截排水沟,绿化率达到30%以上。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忻环河发[2020]75号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 0.51吨/年。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0350-7222168 |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