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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10-21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曲县精神病医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河曲县文笔镇大营盘(原河曲县文昌中学旧址) 

河曲县精神病医院 

山西博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95.91万元,环保投资24.5万元。改建后医院占地面积26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共设床位50张。对河曲县文昌中学原教学楼和宿舍楼进行改造,使其符合河曲县精神病医院的使用需求。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建设一座30m3的化粪池,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地埋管线送河曲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采用罐车集中清运至河曲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医院特殊废水应分类收集,足量后单独预处理,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医院排污管道和化粪池池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处理措施,对排水管网定期巡检,杜绝污染地下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燃用液化气,设置排气罩和油烟净化器,实现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集中布设在室内,减振设施及消声装置,设备房内采用吸声材料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密封包装,分质、分类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走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0350-7222168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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