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9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我局对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开元路商务楼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7日-2020年8月4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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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36599
事项名称 |
文件编号 |
批准时间 |
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开元路商务楼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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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建字第:140930202000003 |
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