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9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我局对汇景新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规划许可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7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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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文件编号 |
批准时间 |
汇景新城四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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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地字第:140930202000004 |
2020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