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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20号整改任务的销号验收意见

 时间:2019-12-27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3日,河曲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20号整改任务销号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提升环境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严格把关固废、危废审批环节,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情况进行严肃问责。 

  二、整改目标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完成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危废处置工作,制订出台《河曲县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管。通过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过程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加强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我县目前没有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共有产生危险废物的12个企业、2家医院,已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申报,严格按要求建设了危废储存库,并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交由协议单位进行统一集中处置,确保了我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市级部门对我县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12家产废企业全部达到规范化考核标准。 

  四、验收结论 

  20号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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