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7 大 中 小 来源:中共河曲县委 河曲县人民政府
忻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3日,河曲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36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按照《河曲县大气污染防治部门重点任务分解》,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大气指标、“五堆”治理、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完成2019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确保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达到环保要求。
三、完成情况
严格扬尘管控,实行网格化包片管理,推进道路常态化清洁和运输车辆抛洒治理;通过机械清扫、高压冲洗、洒水车洒水、喷雾车抑尘结合人工保洁的“人机结合”作业模式,对县城建成区174万平方米保洁面积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其中,机扫率达到90%以上;不断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了施工扬尘动态管理清单,不定期抽查,确保施工场地储存物覆盖。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共3家,均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采取了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断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推进无组织排放治理,目前,已完成45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完成率为73.8%,其余企业的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截至2019年底,第36号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
中共河曲县委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