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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2 大 中 小
《通知》明确
洗染经营者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后,取消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行政审批部门将登记信息汇聚至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交互推送至商务部门。同时,市、县(区、市)商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和相关信息推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
各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指导督促县(区、市)商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工作,加大动态跟踪力度,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所属各县(区、市)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工作到位,为我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