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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4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司法局
2023年,河曲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法治政府建设这个“主体工程”,紧扣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把依法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争做西部发展领头羊,建设区域强县、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
1.坚持把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作专题辅导,出台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和县领导包联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等制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跟进学习以及把会前学法作为“规定动作”,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落地生根。
2.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开展“三位一体”建设试点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举措》《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3年度法治建设专项工作考核方案》以及《进一步加强乡镇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18件,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整体推进,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统筹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1.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一体建设”整体推进。全面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动我县申报创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履行和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2.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群众满意、企业感受、发展成效评价标准和“三无三可”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改革,实行开办企业一厅办、一窗办、免费办、一网办马上办、帮你办等“五办”服务和“办不成事”反馈服务,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政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一站式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开设专用服务电话,将未进厅、未入网等5类事项纳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让“能办事、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成为河曲县营商环境的标配。
二是聚焦关键,打通堵点难点,积极探索创新,在“隩快办”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中开辟“办不成事反映”投诉建议处置渠道,群众只需扫码,即可反映巩固衔接方面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同时,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在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重点受理群众在巩固衔接方面的诉求,并统一纳入县“办不成事”反映运行体系,打造了县乡联动监督服务矩阵,构建起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监督服务体系。“隩快办”的开设,实现了线上线下监督服务深度融合,让群众监督触手可及,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坚持依法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公布了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了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机制,将与行政权力关系密切的各类合同、协议,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范围,提升乡镇、县直行政机关政务诚信水平。全年对15份文件、9份政府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16年以来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起底清理,并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将备案审查材料单独成卷上报市政府备案。
4.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河曲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现县、乡、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化县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1支107名执法队员,落实专职专岗人员41名,申领执法资格证97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两个清单,厘清了执法权责,初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加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实行“局队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今年3月份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通过河曲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市场、文旅、农业水利、城建交通、应急管理、民政人社、自然资源(林业)、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等8个部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四是制定《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文件,组织划转行政执法事项的八部门,集中梳理了本部门未集中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权力事项 259项,使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部门形成配合协作,厘清了职责边界,理顺了日常监管与执法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五是邀请省、市教授、实务专家采取讲授式、研讨式、案例教学等方式举办三期集中轮训、专题讲座,以及县乡联合现场执法实战,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制定出台《河曲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等十项基本制度和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案件移送、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执法等运行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打造“1个办法N个配套制度的1+N模式”。二是编制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大类99种文书格式、4类执法流程、具体执法指引和裁量标准等执法程序,切实解决乡镇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过程中文书不统一、不完整、制作不规范、程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制人手一本“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口袋书。
三是建立法院、检察、公安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常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包容柔性执法。
3.深入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整治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研究出台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紧盯重点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达到问题整改全覆盖、整改单位全覆盖,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如期见底清零,推动整改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四)健全体系,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1.优化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编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建立一整套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分类分级处置、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应急管理机制。
2.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志愿者、危化品等专业应急队伍和民兵应急训练,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大型应急演练
3.扎实抓好应急管理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抗震减灾防灾”技能培训和森林防灭火野外实战训练等工作。加大企业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力度,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应急科普知识。组织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2场,并集中进行考试。
(五)矛盾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巩固深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果。
自我县“立体化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获得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持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是巩固拓展12345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访调对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等统一入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对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
二是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5月6日—9日,我省开展了四级综治中心网上研讨培训,我县代表忻州市做了“解决矛盾只进一门、只跑一地”典型经验发言,7月10日省政法委在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评估座谈会,我县做了巩固深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交流发言。
三是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11个乡镇选聘了50名热心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五老”专职调解员和1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调解员。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河曲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河曲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进一步规范统一了调解卷宗。
四是我县5名村级调解员被授予“山西省村级优秀调解能手”称号。10月8日县人民调解中心调委会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5件,其中实行案卷管理“以案定补”367件,诉前调解受理案件510件,调解成功295件。
同时,积极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和“全省乡村治理示范县”。突出示范建设、强化动态管理,扎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对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保留。
2.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挂“河曲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并设立行政复议办公室和行政复议股,增加行政复议人员2名。成立县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其中作出维持决定2件,责令履职3件。组织法、检、公安、人社、劳动仲裁、律师事务所召开了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和案件讨论会,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县政府行政应诉一审案件8件,二审3件,已结案且都胜诉。
3.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严格落实《忻州市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建立行政应诉“双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出庭应诉提示、通报、约谈等机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结合“两书一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常态。
(六)普法强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一是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青少年为“源头”、企业为重点”、群众为“关键”精准服务普法对象,制定并印发《河曲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河曲县国家机关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二是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法治文艺演出活动28场。三是是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四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提高群众的宪法意识。全面落实新入职干部任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初任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倒逼“关键少数”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的庭审等法制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申报“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活动。
(七)强化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1.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今年以来,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93件,县政协提案89件,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回复率100%。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河曲县法治督查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持证人员执法主体适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
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规范性文件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人员能力素养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二)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需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全民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明确分工,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年初,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印发《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的工作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年终考核重要指标,把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计划,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现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广大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今年“12·4宪法日”主题活动中,县领导带领参与活动的干部对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二)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
将会议专题述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方案》,探索专题述法新形式,“现场述法+补充汇报+民主测评+领导点评”四环模式基本形成,把专题述法作为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职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极大提升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本地区、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忻州市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忻政办函〔2023〕42号),制定印发《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评价指标的通知》(河法治办﹝2023﹞8号),明确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法院司法建议反馈情况、党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等作为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评价指标,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2023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案件11件,判决结果全部胜诉,出庭应诉率100%。县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认真做好案件的答辩举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县将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抓好顶层设计的落地落实,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服务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县根基,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为全面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试点贡献河曲力量。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述和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落实学习方案,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教材,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学习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并始终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县各领域和全过程,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河曲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针对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深化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推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深化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下沉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指导,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切实为基层赋权增能。
(四)持续提升普法责任落实质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治深入人心。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