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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举办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第三期专题培训班

 时间:2023-11-07       大    中    小     

   

  11月2日—3日,河曲县举办第三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蔡珂,忻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驻河曲县大队长李国华,副县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宝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各乡镇专职副队长和专职执法队员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蔡珂授课

   

 

  忻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驻河曲县大队长李国华讲话

   

 

  副县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宝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此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深化河曲县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提升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水平,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和法治政府建设,更好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维护市场公平,优化营商环境。张宝玉围绕“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作了开班动员,鼓励参训学员切实落实好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要深刻认识举办此次专题培训班是深化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抓手。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执法工作的能力本领。二要切实用心投入,学以致用。要认真学习钻研,把传授的知识吸收好、消化好,为有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牢基础,不断提高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三要切实优化学风、树立形象。要求全体参训学员培训期间要端正学风、树好形象,严守纪律、服从管理;要发扬优良学风,处理好“学与用”的转化,努力把所学所思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培训中,蔡珂以《行政处罚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为切入点,重点从行政处罚的总则、种类和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决定、执行、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深刻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新变化,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实际,指出今后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准确把握的新任务、新要求,让参训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与认识。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时间紧凑、课程丰富,特邀省司法厅相关部门领导和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分别从“行政处罚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复议视角下的行政执法问题”等方面进行剖析讲解,不断夯实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河曲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此次培训,让参加培训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较为全面的了解掌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要点和关键环节,提高综合执法队伍对执法合法性、规范性的认识,为打造一支学法、懂法、用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夯实执法基础,对于推动县、乡主动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快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高效运转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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