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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9 大 中 小
今年8月份以来,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我县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突出问题整改。成立了河曲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全面进行对标整改。既查找工作措施、方法、力度的问题,更反思认识、站位和决心上的差距,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需长期推进的制定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以问题整改推进环保工作水平和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目前完成整改决定销号的3项任务情况如下:
一、第03号“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在报批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不严不实”
经核查,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后削减的污染物总量,鲁能电厂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后削减的总量大于山煤河曲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所需总量。
二、第30号“散煤污染管控缺位”
经核查,散煤治理已纳入我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按照《河曲县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河政办发[2017]44号)和《河曲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政办发[2017]91号),完成了5005户集中供热替代民用散煤清洁取暖任务;取缔了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6台;6台对标改造锅炉全部接入集中供热彻底停用;2户高架源企业安装了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实现及时监督;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源头管控,禁止煤矿向群众直接销售未经洗选的原煤,全面排查、清理取缔非法储售煤场(点)10个。清洁取暖、锅炉整治、散煤管控方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三、第34号“各类煤场、料场、渣场和排土场较多,普遍存在苫盖封闭不到位、抑尘措施不足、疏于监管等问题,扬尘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经检查,今年集中开展了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通过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部依法关停取缔;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住建、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分别对建设工地、道路运输及企业的扬尘污染进行了综合治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扬尘污染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