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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7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4〕19号)、《忻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忻财监〔202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在全市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复查期间的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本级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河曲县文化和旅游局(国家机关)
2.河曲县教育体育发展中心(事业单位)
3.河曲县途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二、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对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被查单位如涉及社会团体的,需关注该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及企业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
(三)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等。
(四)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350-728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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