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正文
时间:2020-01-10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一、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等政策精神,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
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发展产业,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银行机构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为贫困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在已经还清扶贫小额贷款和符合再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向贫困户多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957.4027万元,扶持41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惠及13个乡镇288个村的1038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根据县脱贫办《印发河曲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河脱贫攻坚办发〔2018〕39号)等精神,现将河曲县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具体扶持对象、贴息金额等,详见附件。
监督单位:河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财政人社扶贫大楼
电子邮箱:hqfpxmz@163.com
监督电话:0350—7222057 12317
附件:
1、2019年度贴息公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