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5 大 中 小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实现雨露计划应助尽助全覆盖,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综)〔2023〕5号)和《关于做好雨露计划资助补报工作的通知》(河巩固衔接办函〔2023〕4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对2016年以来各阶段符合雨露计划政策申报标准,但由于未能提供申报年度的在校证明、学籍证明等原因而只申报了部分年度的雨露计划学生,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全未申报年度补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经乡镇、村审核、村级公示,现对河曲县拟补报的雨露计划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2016学年以来补报的雨露计划拟受资助学生花名附后。公告期10天,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4日。
河曲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1、2016年以来雨露计划补报学生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