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7 大 中 小
一、政策依据:
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忻州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农科发[2021]5号)、《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河曲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水字[2021]16号)。
二、申请指南:
1、培育目标:2021年,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总体要求,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抓好培育培训计划,做实培育培训工作,推进认定管理,细化政策扶持,延伸跟踪服务。
2、培育任务:我县今年农业领域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000人。主要为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培养、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根据省、市具体任务完成。
3、培育对象:
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制定高素质农民发展规划和培育计划,通过农民自愿报名、村镇推荐、专业协会推荐或组织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果业、中药材和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分产业准确锁定培育对象,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培训对象的基本条件为:具有劳动能力的参加种养加生产一线的全县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体的负责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上。
三、资金补贴
1、资金补贴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补助2500元:专业技能、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每人补助1000元。
2、资金补贴对象:
按照遴选程序,经过机构自主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等程序,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遴选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3、资金合补贴范围:
按照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省农业厅和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建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其支出范围包括:(1)教材教辅资料费、学员食宿实验实习费、学习考察费、考核、证书等;(2)教学耗材、教材教具、实习用品等;(3)教师讲课费、住宿费、交通费、误餐费等;(4)招生、宣传、档案资料费以及项目工作管理经费、燃油费、实训保费等。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免费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金支付标准:
培训教室租赁费用支出。按照《关于修订“忻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支付实施细则”的通知》(忻农发〔2017〕7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补贴范围作如下补充说明:
1、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为监管责任人,全面推行绩效管理。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要求,今年要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任务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
2、、咨询电话:0350--7222112
3、受理单位: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4、办理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5、联系方式:0350--7222112
五、补贴结果:
专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已发放16.7万元。
六、监督渠道:
1、包括举报电话:0350--7222112
2、举报地址: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5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