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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1-19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函》(忻农工办发〔2022〕20号)。现就《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忻州市2022年20号文件精神,对于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保障现代农业的质量安全,为农业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实现对有害生物科学防治。有效提升主要农产品、农产品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等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合格率,进一步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推动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进程,提高农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目标 

  在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及繁峙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指导帮扶下,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和配合下,力争用三年时问,由河曲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牵头负责,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认证)(以下简称“双认证”),有效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圆满完成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工作和省、市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奠定基础。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配备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和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确定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等关键人员,确定检测员、业务员、抽样员、档案管理员、仪器设备管理员、财务等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均要经过培训和授权,实现所在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仪器设备 

  整合我县农业农村局现有的农产品、畜牧、配方施肥等闲置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原食药局闲置的食品检验仪器设备,对照“双认证”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在有关单位的指导下,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现有所有的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及安装调试,在此基础上,升级或添置部分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实验场所 

  在现有实验室的基础上,按照“双认证”实验室建设标准,通过专业设计施工,开展水、、排水排气排污改造、实验工作台购置等实验室建设工作,建设气谱室、液谱室、光谱室、农兽残速测室、品试剂室、综合实验室(包括天平室、无机化学分析室、有机前处理室和试剂耗材储存等)共6个恒温实验室 

  (四)设备耗材 

  根据申请的检测项目参数,对照检验方法标准要求,检查所有仪器设备是否符合精度和等级要求,配备辅助设备、玻璃量具、药品试剂、标准物质和各类耗材。 

  (五)检测方法 

  在省、市专家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检验检测参数结构,规范内部运行管理,确定申请的项目参数。 

  (六)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结对帮扶活动。聘请省、市专家帮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邀请已过认证实验室有经验的人员中心进行一对一指导,选派1名技术骨于,到省级机构跟班实训,进一步提高检验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七)质量管理 

  由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的性质、规模、人员等因,组织编写适宜本中心能力的体系文件。包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技术等记录表格。经过反复补充和修改确定后,正式颁布第一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分类明晰资料齐全。对照各要素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四、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期限 

  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用三年时间完成“双认证”工作。 

  2022年底,完成实验室、仪器、人员配备工作,并开展农产品速测工作。在速测实战工作中训人员、积累经验、解决问题、规范达标、提高技术。2023年底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证)。2024年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认证)。 

相关文件: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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