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 政策解读 > 正文

《河曲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3-01-19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加强种植结构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有效做好保面积保春播防撂荒工作,现将《通告》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办〔2021〕11号)及省市关于做好撂荒地整治工作的要求,县农业水利局起草了《河曲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同时向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通过司法审查,进行了修改完善,最后正式印发。
  二、执行范围级对象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弃耕、闲置、撂荒耕地。
  三、主要内容
  (一)《通告》从弃耕撂荒的年限要求、处置方法、权利义务、分类用途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设立撂荒地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首次举报确认属实的,给予经济奖励。举报电话:0350-7222112。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