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5 大 中 小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河曲县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方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刘家塔镇11个村、旧县镇5个村、鹿固乡9个村、沙坪乡6个村、社梁乡8个村。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13.1724公顷,其中农用地300.3703公顷(耕地89.4295公顷)。
四、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
五、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标准执行,项目用地刘家塔镇、旧县镇、鹿固乡、沙坪乡、社梁乡所涉及的村位于半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8728元/亩。
单位:亩、元 |
||||
编号 |
被征地乡(镇)、村、单位 |
征地面积 |
区片地价 |
征地补偿费用 |
1 |
刘家塔镇 |
1320.99 |
28728 |
38386362 |
2 |
鹿固乡 |
1358.77 |
28728 |
39498593 |
3 |
沙坪乡 |
766.97 |
28728 |
22173497 |
4 |
旧县镇 |
613.28 |
28728 |
17799582 |
5 |
社梁乡 |
637.58 |
28728 |
18418219 |
合计 |
4697.59 |
/ |
136276252 |
六、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
七、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5日-2024年10月15日。
八、公告地点
在刘家塔镇、旧县镇、鹿固乡、沙坪乡、社梁乡等属地乡村公示栏进行公示。
九、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以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经所在乡镇审查后,以书面形式到所在村民委员会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