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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时间:2024-06-21       大    中    小     

县农业水利局、县财政局 

  你单位《关于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农水字202487)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具体为: 

  1.中央第2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0个1381.9813万元,具体是:安排11个乡(镇)新增2024年农产种植奖补项目11个322.4213万元。安排沙坪乡、沙泉镇、鹿固乡、单寨乡2024年黍米种植产业奖补项目4个213.76万元(沙坪乡是新增项目,其余3个为项目追加资金)。安排4个乡(镇)2024年资产收益帮扶项目(防返贫帮扶)4个300.8万元(西口镇是新增项目,楼子营镇、刘家塔镇、社梁乡等3乡(镇)是项目追加资金)。安排西口镇2024年农村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545万元。安排西口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区“幸福汇”便民市场项目278.0187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实施河曲县2024年良种猪补贴项目10万元。 

  3.河政函202418号批复的原西口镇2024年唐家会乡村旅游产业提升项目,总投资940万元(财政投资376万元,自筹资金564万元)。根据县文旅局批复,调整为总投资540万元(财政投资376万元,自筹资金164万元)。河政发〔2024〕18号的原刘家塔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内容明确为:“千万工程”1.黄河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投资40万元。2.冯家庄、下养仓、黄尾、石城、阳尔塔、东梁6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村10万元,投资60万元。 

  农业水利局、县财政局要会同县文旅局、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11个乡(镇),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加强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挥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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