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2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县人武部:
《河曲县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曲县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广大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送达对象
户籍在河曲县的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地址为立功受奖军人指定的一处家庭住址,原则上为父母、配偶或者实际扶养人家庭住址)。
二、送达方式
(一)对获得军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由县委或县政府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二)对获得军队三等功奖励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三)对被评为“四有”优秀军官、士兵(学员)的,由所在乡(镇)负责同志为其家庭送喜报。
三、奖励标准
(一)被中央军委授予八一勋章的,奖励50000元;
(二)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0元;
(三)荣获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
(四)荣获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
(五)荣获三等功的,奖励2000元;
(六)被评为“四有”优秀军官、士兵,奖励500元。
四、经费来源
立功受奖和被评为“四有”优秀军官、士兵(学员)的现役军人家庭的奖励金在年度双拥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送喜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彰显荣誉、简朴热烈、军地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送喜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举行相应仪式。对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对荣获三等功的,应当每年度向县政府报告当年度总体情况。
(二)务求实效。县人武部收到喜报和奖励通知书后,及时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规范、相关材料有无经过保密审查,核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信息是否准确,对材料不全、内容缺失,或者因信息不准确无法联系到立功受奖军人家庭的,应当及时向寄出单位反馈核对。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对立功受奖军人相关信息登记建档,并按规定积极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送喜报工作。对于喜报数量较多、时间较集中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武部可以组织集体送达。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村(社区)宣传栏等传播平台,对可以公开宣传的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先进事迹和送喜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出爱国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解释主体
本方案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