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8 大 中 小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
你们《关于2022年省级第2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河农水字〔202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134万元的资金使用计划。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加强跟踪问效,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挥效益。
此复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