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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8 大 中 小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
你们《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河农水字〔2022〕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183万元的资金使用计划。各相关乡镇,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加强跟踪问效,保证资产收益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此复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