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8 大 中 小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提请审定批准<河曲县贫困村振兴整体提升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请示》(河农水字〔2022〕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河曲县贫困村振兴整体提升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等精神,切实做好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管理的审核和项目合规性审查,加强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指导,确保项目规范实施、高效运营。
此复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