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5 大 中 小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河脱贫攻坚办发〔2021〕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资金使用计划。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财政局、农业水利局、城建交通局、民政人社局等部门要及时批复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加强跟踪问效,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此函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