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和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的工作要求,积极引导我市11个重点帮扶县的市场主体入驻“832平台”,有效发挥“832平台”产销对接作用,做好脱贫地区土特产“文章”,进一步推进我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工作,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助力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将政策支持范围聚焦全市11个重点帮扶县,通过预留份额、搭建平台等方式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2.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将引导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入驻平台工作与打造农副产品特色品牌、提升产品品质相结合,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创新农副产品产销模式,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3.政府引导,市场协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进一步破除隐形门槛,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入驻平台提供便利,助力打通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的难点和堵点,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抓服务,促进平台建设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促进消费帮扶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线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广泛动员,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网站发布、媒体报道、视频直播等多样化手段,宣传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确保重点帮扶县供应商“应知愿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系统优势,履行消费帮扶服务职能,主动联系潜在供应商,宣讲平台优势、入驻条件、交易模式、运行规则等,切实提升供应商入驻平台的积极性,丰富忻州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擦亮忻州特色品牌,扩大供应商主体规模,提升我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供销社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配合)
2.指导服务供应商入驻并上架农副产品。以我市11个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全面摸排全市主要农产品的上市期,调查摸底脱贫地区符合条件和有发展潜力的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名录库。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熟悉“832平台”,掌握申请流程、交易支付、产品宣传等业务,做好入驻指导工作,加快入驻申请资料审核,保障符合入驻条件的供应商顺利入驻。为新申请入驻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供应商后续申报使用平台阶段,对存在的材料提交、商品上架、产品定价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配合)
3.加强与平台协同联动。各重点帮扶县要立足全国大市场,着眼本地区实际,主动挖掘忻州本地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名优土特产,积极主动对接联系“832平台”,协同举办各种层级和规模的专场、专区等集中促销活动,广泛发动对口帮扶地区、对口帮扶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拓展我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富民增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企业入驻、商家运营、活动策划、电商培训等方面,强化与“832平台”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协同推进,着力打造我市“832优选”品牌,协助推动“832平台”与脱贫地区开展好“产业帮扶示范县”、“产业帮扶示范品牌”共建工作,发挥“头雁效应”。(责任单位:市供销社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配合)
(二)抓品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1.坚持品牌化发展。大力实施“品牌兴市”战略。利用好“忻州杂粮”“忻味道”市域公用品牌和“五台斋选”“静乐生活”等县域公用品牌,坚持品牌兴产、品牌立业、品牌扬名、品牌引领,彰显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大力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加强优质农产品认证,建立“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成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合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配合)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3.完善价格机制。对高售价商品进行约束,设定价格指数,依托平台上线历史价格查询等功能,确保平台商品价格浮动维持在合理水平,严厉打击恶性“价格战”和哄抬价格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抓市场,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1.组织预算单位采购。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并对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填报预留份额,并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通过“832平台”在本市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在线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配合)
2.积极举办和参加产销对接会。精心举办有特色、有影响的各类杂粮主题推介活动,采用“展销会+品鉴会+推介会”营销模式,借助媒体造势和线上线下宣传,增加产品曝光率,扩大品牌知名度。积极组织供应商参加每年全国供销总社举办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同时积极参加各种推介会、农民丰收节等展销活动,大力推销我市农特优产品,努力将我市特色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带动平台销售,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摸清企业现状。对照“832平台”入驻标准,通过企业自查、部门筛查等方式,摸清全市农副产品企业现实情况,包括企业规模、经营品种、品牌认证情况等。综合运用会议宣传、网站发布、印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以及“832平台”的入驻标准、手续等要求,提高“832平台”认知率。有入驻意愿的企业或个体可进行自助申请和咨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配合)
(二)加快供应商入驻。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273号)文件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审核,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供应商生产经营状况、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进行把关,县乡村振兴部门对供应商联农带农和帮助脱贫群众增收情况进行把关,两部门要及时登录“832平台”供应商推荐入驻管理系统(gy.fupin832.com),加快线上推荐审核进度,在供应商提交入驻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荐工作。各县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系统优势,联合“832平台”加大对重点帮扶县供应商的动员、培训、指导、推荐等服务工作,确保我市符合入驻条件的供应商“应知愿进”“能进则进”。市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要及时将政策要求传达到有关县级部门,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市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供应商培训。积极开展店铺运营技巧、产品结构规划、产品管理、产品销售等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供应商参加“832平台”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供应商的平台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政策互联、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作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及时跟踪分析供应商推荐、产品检测、物流管理、品牌打造等相关工作实施进展及成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市场主体入驻“832平台”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成立行动专班,制定行动计划,夯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责成专人负责,及时汇总梳理进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忻州市引导市场主体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工作专班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忻州市引导市场主体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硕 市政府副市长
张艮生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王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春枝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高 骏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成 员:刘宏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晓荣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郝瑞光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永胜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孔国红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娄世俊 市商务局副处级干部
白雪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崔文科 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由高骏兼任,副主任由李永胜兼任,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促进消费帮扶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线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
市财政局:负责出台财政预算单位定点采购政策,组织填报预留采购份额,定期通报预算单位采购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检查工作,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供应商入驻资质审核和生产经营状况、产品供应能力、质量安全把关工作;积极组织各种大型推介会、农民丰收节等展销活动,为全市农副产品销售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广泛宣传平台入驻条件、标准和各类政策;加强对全市供应商业务培训,提升供应商运营水平。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督促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进行供应商入驻资质审核和联农带农、帮助脱贫群众增收情况把关工作;广泛宣传平台入驻条件、标准和各类政策;加强对全市供应商的业务培训,提升供应商运营水平。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广泛宣传“832平台”入驻条件、标准和各类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和有发展潜力的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名录库并做好入驻指导工作;积极组织供应商参加每年全国供销总社举办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脱贫地区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完善交易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把控价格浮动,严厉打击恶性“价格战”和哄抬价格的行为。
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举办各类杂粮主题推介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增加产品曝光率,扩大品牌知名度,积极引导供应商入驻“832平台”。
政策解读:《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导市场主体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实施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