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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12-22 09:50       大    中    小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口小县(河曲县)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办字202088号)《中共忻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河曲县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忻编发〔2021〕14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曲县教育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服从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县有关教育体育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根据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和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的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地方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的相关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使用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各学校招生招考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统筹管理全县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拟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拟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赋予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指导全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劳动教育、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落实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及其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十三)规划并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工作。宏观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十四)组织指导全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外部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六)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积极发展体育事业,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责分工。 

  相关行政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及时提供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办公地址:西口镇黄河东大街60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0350-7222138   

  负责人姓名:张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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