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大 中 小
2017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目前全乡信息公开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逐步编制完成并上网公开,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有乡长黄建林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全体成员担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我乡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县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乡政府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前川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在河曲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前川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网站公开外,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乡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办公室负责全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各站所负责各自信息工作的报送管理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坚持把《条例》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同时通过宣传横幅、宣传资料、进行咨询问答等方式加大《条例》的社会宣传力度,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60多份,并解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目前我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全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3条,工作动态类38条,决策类16条,行政职权类18条,其它类86条,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微信、QQ群及乡村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公开栏、集市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一是通过河曲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门户网站是我乡信息公开最主要的形式。凡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能在网站上作长期主动的公开,群众可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大大提高了我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资料索取点、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公开信息,听取意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乡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包括次数、 原因、结果等
本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乡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2、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 3、乡镇基础设施较落后,互联网未覆盖全乡,农村群众缺乏计算机网络知识等客观因素致使乡政府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利用率不高。 4、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5、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前川乡人民政府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7、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河曲县前川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7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28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