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长城小学附近的水果商贩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0-15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0-22 |
回复内容 |
根据河曲县综合执法局、河曲县城建交通局和河曲县交警大队反馈,现回复如下: 河曲县综合执法局和河曲县城建交通局第一时间派出工作人员对该地段流动车辆摊贩进行劝导驶离并告知相关规定,已责令立即改正。 河曲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已安排文笔中队执勤民警对长城小学十字路口水果商贩及车辆进行劝离。大队加强路面巡逻执勤力量,及时警示机动车驾驶员乱停乱放的严重后果,并引导或告知具体停车位置。对违停机动车驾驶人在场的,劝导其入位停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实施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进行处罚。 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